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 号) 和《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 号),近日,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旨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与发展深度融合,深入挖掘和拓展文物蕴含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时代精神, 丰富文化供给, 促进文化消费,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文物合理利用新形态,彰显中华文明的独特魅力。作为国家“互联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中华文明”也是“稳增长、调结构”中的重要一环,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下,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行动计划》指出,到2019 年末,初步构建文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基本形成授权经营、知识产权保护等规则规范; 树立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和影响力的融合型文化产品和品牌;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博单位和骨干企业;初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开放协作、创新活跃的业态环境,扩展文物资源的社会服务功能,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文化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据悉,国家文物局将继续加强沟通协作,破解文物资源开放和授权管理经营等方面难题,切实解决在实施过程中所碰到的政策性问题。同时,逐步开展“互联网+中华文明”项目意见征集及“互联网+中华文明”示范基地、示范项目评审推介等工作,推动示范引领体系化,促进产业发展融合化,实现资金渠道多元化。